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亵渎损毁红色文化资源者或被追究刑责

扬子晚报讯(通讯员 肖日东 记者 薛玲)2月25日,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《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(草案)》进行首次分组审议。条例(草案)除拟建立独具特色的系统性保护制度与多种红色文化传承方式外,还拟对歪曲、丑化、亵渎、否定、损毁红色文化资源等禁止性行为作出法律责任。

作者:薛玲

来源:扬子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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